近日,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发布了《信访工作条例》,新条例将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,同时旧条例《信访条例》(2005年1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31号公布)废止。
新条例分为总则、信访工作体制、信访事项的提出和受理、信访事项的办理、监督和追责、附则等6章,共50条,与原《信访条例》总则、信访渠道、信访事项的提出、信访事项的受理、信访事项的办理和督办、法律责任、附则等7章、51条相比,此次条款的改动幅度较大,同时融合了十八大以来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成果,明确了信访工作的指导思想,特别是增加了“信访工作体制”这一章节,强调了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,更有助于理顺信访工作体制机制。
本文整理了新、旧规定对照表,希望对大家工作有所帮助。
新《信访工作条例》与旧《信访条例》
对比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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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上是新《信访工作条例》与旧《信访条例》规定对照表。除此之外,在4月27日(星期三),嘉观律师还会通过直播的方式为大家进行解读,欢迎预约收看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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